国家清静羁系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镌汰落伍与推广
先进清静手艺装备目录治理步伐的通知
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清静生产监视治理局,各省级煤矿清静监察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镌汰落伍和推广先进清静手艺装备目录治理事情,加速镌汰落伍和推广先进清静手艺装备,提升企业清静生产包管能力,国家清静羁系总局制订了《镌汰落伍与推广先进清静手艺装备目录治理步伐》,现予宣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静羁系总局办公厅
2015年5月12日
镌汰落伍与推广先进清静
手艺装备目录治理步伐
第一条 为规范镌汰落伍与推广先进清静手艺装备目录治理事情,依据《清静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强清静生产羁系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有关划定,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国家对危及生产清静的落伍清静手艺装备实验强制镌汰制度,勉励和支持先进清静手艺装备的推广应用。
第三条 落伍清静手艺装备,是指在生产谋划历程中严重危及清静生产或不切合清静生产要求的工艺和装备。
落伍清静手艺装备分为限制类和榨取类。限制类,是指限制在特定条件、有限规模和一准时期内能够使用的手艺和装备;榨取类,是指榨取使用的手艺和装备。
第四条 先进清静手艺装备,是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高,清静性能好,适用管用的手艺和装备。
第五条 镌汰落伍和推广先进清静手艺装备的筛选接纳自愿申报、组织推荐和国家清静羁系总局自动依职权确定的方法。
省级清静羁系监察部分对有关单位和小我私家申报的质料举行初审,提出审查和推荐意见,并填写推荐表报国家清静羁系总局(推荐表名堂见附表)。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部委直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下统称有关推荐单位)可以直接提出镌汰落伍和推广先进清静手艺装备的审查和推荐意见,并填写推荐表报国家清静羁系总局。
镌汰落伍清静手艺装备应当明确镌汰缘故原由,推荐先进清静手艺装备名单应当明确手艺装备名称、主要手艺指标和性能要求等,但都不得明确生产厂商。
第六条 国家清静羁系总局组织有关部分和专家建设审查组,对省级清静羁系监察部分和有关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举行审查,提出《镌汰落伍清静手艺装备目录》和《推广先进清静手艺装备目录》(以下统称《目录》)。
《目录》在国家清静羁系总局网站公示10个事情日后,按程序报批,由国家清静羁系总局宣布或国家清静羁系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分宣布。
第七条 各级清静羁系监察部分应当凭证有关执律例则划定,增强《目录》执行情形的一样平常羁系监察,发明生产谋划单位使用应当镌汰手艺装备的,要依法举行处分。
第八条 各级清静羁系监察部分应当对《目录》执行情形举行按期总结剖析,发明问题要实时上报,由省级清静羁系监察部分汇总报告国家清静羁系总局,按程序对《目录》举行调解和更新。
第九条 各级清静羁系监察部分和有关推荐单位应当坚持果真、公正、公正原则,严酷镌汰落伍与推广先进清静手艺装备审查程序,自觉执行有关廉政划定。
第十条 本步伐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镌汰落伍清静手艺装备推荐表
附表2:推广先进清静手艺装备推荐表